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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酒劲儿”寻衅滋事案 公安民警抓你没商量

2019-11-22 13:57:43 来源:- 作者:-

吃饭喝酒本是乐事,但五通桥一男子因觉得自己被别人多看了一眼,借着“酒劲儿”伙同他人对不相识的人大打出手,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11月15日,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起寻衅滋事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10月29日23时,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竹根镇岷江路北段夜宵店”内有多人斗殴,现场有伤员。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派竹根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当事双方均为夜宵店就餐客人,当晚22时10分许,宋某某与李某某夫妇和朋友共4人夜宵店”内一起吃夜宵,期间犯罪嫌疑人某某(男,38岁,五通桥人)也在该夜宵店就餐。23时许,受害人宋某某与朋友在交谈过程中涉及到保险业务之类的话题,裴某某在旁桌听到后,便主动靠近4人,介绍自己从事保险行业工作,让其购买自己推销的保险项目,宋和朋友当即拒绝。随后,裴某回到自己的餐桌前继续喝酒。期间,裴某认为宋某某一行人用不屑的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并开始谩骂。

23时20分许,宋某某等人就餐完毕准备结账时,犯罪嫌疑人裴某用电话通知嫌疑人蔡某(男,54岁,五通桥区人)、吕某(男,32岁,五通桥区人)、帅某(男,23岁,五通桥区人)3人对受害人宋某某等人进行殴打,其中宋某某的朋友彭某一度被打至昏迷,导致脸部大量流血。裴某等人在发现有群众报警后,立即驾驶车辆逃离现场。此次事件造成彭某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彭某某伤势较重,鼻梁骨粉碎性骨折,下嘴唇撕裂,宋某轻微脑震荡。

10月31日,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裴某4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由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均已逃离现场,人员流动性大,如不及时抓捕很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局面。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环境,做到“有恶必打、除恶务尽”,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专案组民警于11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裴某和蔡某抓获,11月6日将嫌疑人吕某抓获。11月14日,专案组民警通过努力,在五通桥区竹根镇一出租房嫌疑人帅某抓获,并在其居住地收缴了管制刀具。至此,一起多人结伙酒后寻衅滋事的恶性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裴某、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吕某、帅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