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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梁八柱”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

2018-05-31 13:35:44 来源:“四梁八柱”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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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和平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纪实

个旧市和平社区地处城市核心区,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常住居民3645户、10380人,居住着汉、彝、哈尼、回、白、壮、傣、苗、满、纳西、蒙古等15种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1990人,少数民族人口占辖区总人口的19.1%,是城区街道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社区“两委”班子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少数民族2名),下设12个居民小组,9个党支部、190名党员(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8名),流动人口有116户、810人(其中少数民族202人)。社区有驻区单位42家,商业网点756家,是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区。近年来,和平社区荣获全国文明社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等光荣称号。

近年来,和平社区按照中央及省、州、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的社区环境,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的“四梁八柱”,为建设共居共事共乐、和谐和美和平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搭建“大创建”之梁

第一柱:政治站位高。和平社区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34号)、《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13号)、《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20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2〕9号)、《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云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及州、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从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以及政策法规落实上与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第二柱:组织体系全。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多次到街道指导创建工作,深入社区调研、走访、座谈,了解、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社区成立了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研判民族工作,健全民族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建联席会、议事协商会、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作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广大居民和各族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指导,街道主建、社区主抓,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大格局。

二、搭建“大宣传”之梁

第三柱:宣传内容实。我们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基础上,把宣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其中,把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有机融入其中,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文明市民守则有机融入其中,把宣传国家和省、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有机融入其中,不断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意识,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第四柱:宣传载体多。我们主要依托“3+1”载体,打造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实体与虚拟相融合、线上与线下相同步的民族团结宣传大载体,不论在宣传教育各族群众还是在民族团结氛围营造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窗口式宣传。实体窗口方面,在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了民族之家、民族团结示范窗口、民族团结示范岗、民族文化展示厅、公益书吧,在学校、企业、辖区单位、公共场所等设立民族文化宣传橱窗,不留死角进行全方位宣传。虚拟窗口方面,利用“我居个旧”微信公众平台、社区远程教育站点等窗口进行宣传。二是入户式宣传。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创建、人居环境建设、低碳社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党员居民、志愿者等,深入开展入户宣传“三千万”活动(即“走进千楼万院、敲开千门万户、说尽千言万语”),与居民住户、沿街商户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入户率达90%以上。三是活动式宣传。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哈尼族“苦扎扎”、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元旦、“五·一”、“七·一”、“十·一”等重要纪念节日,结合民族团结主题组织开展文艺演出、联谊座谈、成就展览、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经典诵读、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传统工艺制作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举办了喜迎党的十九大、建州六十年的系列庆祝活动,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民族团结专题社会实践活动,各族居民群众在这些活动中接受了民族团结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四是树典型宣传。大力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学习活动。2018年3月,社区组织开展了首批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对2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优秀少数民族志愿者及优秀巾帼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李乔文一家,夫妻二人都是彝族,妻子李立华作为居民小组长对各家各户的情况了然于心,谁家有困难她热心帮忙,带动了各族居民群众互相尊重、邻里守望、和睦相处,大家都说李立华是个“热心孃孃”,夸赞她们家是一个“模范之家”。优秀少数民族志愿者李鲁成是一个哈尼族,2017年社区组建“平安卫士”志愿者队伍,李鲁成第一个报名,一年来他带队开展社区治安义务巡逻,大街小巷、居民楼院经常看得见这名哈尼汉子的身影,哪里有矛盾他及时化解,在社区的群防群治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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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搭建“大服务”之梁

第五柱:社区治理新。加强社区治理的理念创新、方式创新,将辖区划分五个片区、十一个网格实行民族团结网格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推动民族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加强民族信息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少数民族情况,建立较为完整的少数民族人口、少数民族低保家庭、少数民族高龄老人、少数民族党员、少数民族残疾人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工作台帐,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二是加强民生保障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常走访困难少数民族家庭,社区及时掌握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动态,为各族群众提供低保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为各族群众办理廉租租赁补贴、廉租房、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子女教育补助等申请手续,发放儿保费、高龄补贴、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补助金,为各族群众开具居住证明、婚育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贫困证明、失业证明等多项服务。三是加强双向志愿服务。引导各族群众强化双向服务理念,社区组建了共5支78人的民族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区工作的重要补充。2016年,社区成立了一支10人的“平安卫士”志愿者队伍,担负起社区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2017年,社区成立了一支12人的“洁城卫士”志愿者队伍,担负起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和文明行为劝导工作。四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辖区内有一基督教活动点——天恩堂,有二十名信教学员,我们不定期到天恩堂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防止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第六柱:权益保障好。一是树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来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二是树牢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思想,充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制止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三是广泛开展慰问、救助活动。比如积极为22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年春节对他们进行慰问;为 13 名少数民族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助金;春节、助残日、中秋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家庭;每年少数民族活动月,都去看望慰问因病长年瘫痪的哈尼族党员夫妇;“六·一”节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学生。通过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和社区组织的关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四、搭建“大融合”之梁

第七柱:外来人口融。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适应社区生活。社区经常深入出租房屋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民族团结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开具居住证明,提供就业咨询和指导,关心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社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社区办公大院内设立了一个民族工艺角,提供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妇女在工作闲暇之余在这里聊天、绣花,2018年3月社区专门组织了一次民族手工绣品评比活动,工艺角无形中成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好平台,增强了各族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还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两劳”刑释人员和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建立友好的帮教关系,确保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八柱:矛盾纠纷少。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建立健全预警预测机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定期排查涉及民族团结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辨别矛盾性质,及时处理群众纠纷。2017年综合市场新开的一家餐饮店因为消防通道的开设位置与附近商住楼的几名住户发生争执,其中1名少数民族同胞语言尖锐、态度尤为激烈,社区得知情况后及时出面调解,连续几日做工作,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辖区内现有两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3幢共计96户居民,社区全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了解各族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收集了居民意见、建议15条,及时向上反映和解决,目前棚户区改造协议已全部签订,为维护各族群众正当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小谢